望儿山酒业“广告语”征集活动细则
为了弘扬、传播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产品的品牌文化,体现望儿山酒的品牌核心价值,面向社会征集“望儿山酒广告语”,用简洁、明快的广告语来体现望儿山酒的母爱文化,从而凝聚人、感染人、影响人、激励人。有关征集启事如下:
一、征集单位
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广告语内容
反映望儿山酒的品牌文化、产品特点、经营理念、行业目标等;
四、作品要求
(一)广告语要求
1、表达望儿山酒的品牌文化、行业特点,让广大市民留下深刻印象。
2、格式为品牌广告语。
3、简明,字数8-30字以内,易上口,易于传播,具有独特创意尤佳,作品 须要附创作文字说明。
4、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可追究由此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失。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5、需了解相关活动情况或企业基本情况请登录望儿山酒业网站【www.wangershanjiu.com】
(二)征集规则
1、作品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等有效方式,并作为领奖依据。
2、获奖广告语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本公司所有。
3、参加投稿的方案一律不退,未获奖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4、如广告语出现重复情况,则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E-mail以接收时间为准,先发者有效。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
五、活动步骤
(一)、第一阶段:征集
1、征集时间:2012年6月10日——2012年7月30日
2、参与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参与;
(二)、第二阶段:评选
1、评选时间: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20日
2、评选方式:由本公司和广告界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获奖作品
(三)、结果公布:2012年9月9日
六、作品提交途径
1、信件邮寄: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山海大道,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编:115009
2、电子邮件提交:503066838@qq.com 邮件主题:广告语征集
3、联系人:刘欣/孙宇,电话:0417-7028006
4、说明:
1)、请详细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请参与者密切关注本活动的进展情况,本公司网站公布活动进程及结果。
5、应征者以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参选作品应包括:
(1)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以中文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
(2)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3) 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七、奖项设置
1、最佳广告语奖:1名奖金5000元
2、入围奖:5名赠送价值 五百 元的精美纪念品一份;
注:如果没有征集到理想的广告语,则最佳广告语奖空缺。
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八、相关说明
1、获奖作品需一次性、排他地将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 ,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将与入围奖的作者签署相关协议,如因此发生的侵权纠纷,与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无关。
2、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附件1
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广告语征集
参 选 表 格
年 月 日
参选作品编号(此项由征集单位填写): | |||||
作者姓名 |
| 作者单位 |
| 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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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
|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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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迅地址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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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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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个人创作 □是 □否 | |||||
参选作品内容: | |||||
创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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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著 作 权 承 诺 函
承诺人(包括作品的所有原创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广告语征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谨做出以下的承诺:
第一条:承诺人保证其因参加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广告语征集活动而创作的参选作品为其原创且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承诺人同意,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选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含但不限于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等。
第三条:承诺人不得在参选期间利用此次活动事宜或参选作品本身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市场开发或宣传活动等。
第四条: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如因承诺人参与本活动而导致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措施,以保证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免受上述要求的任何影响。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五条: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 诺 人(原 创 作 者) :
身份证号码 :
签 署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