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让人民法院走进社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给电视观众提供与法庭"零距离"的接触,使广大观众在感悟法律精神、感受法律程序与司法过程的同时,了解、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与佛山电视台合作将于近期推出一档法制电视宣传栏目。
该栏目采取周播的形式,每周一期,主要以庭审纪实的方式将案件的审判过程呈现在观众面前,通过专家讨论、市民互动、法官讲解等多种渠道形成普法互动,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栏目名称和栏目宣传词,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栏目名称要求内容导向积极向上,文字精炼(以不超过六个字为宜),体现法院特色,有一定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栏目宣传词要求高度概括出栏目搭建法院与社会双向交流平台的宗旨,并体现出栏目的内容和风格,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
参加投稿者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对投稿文责自负。
二、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 (邮寄交稿以邮局邮戳为准,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日期为准,微博平台发送以发送时间为准)
三、参加方法
可以同时提供栏目名称及宣传词,也可以仅提供栏目名称或仅提供栏目宣传词。
可以邮寄、电子邮箱、发微博等方式参加,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
电子邮件: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箱fszyxck@163.com或者佛山电视台邮箱fstvcourt@126.com;
新浪微博:@直击庭审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稿请注明"佛山中院电视栏目名称和栏目宣传词"征稿,并留下您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方便工作人员联系,同时我们也会注意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和佛山市电视台将指定行业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对投稿的栏目名称和栏目宣传语进行评定,分别确定获奖者若干名给予奖励:
一等奖各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各2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各3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各5名,奖金100元。
入选名称或宣传词如有重复,只奖励投稿在先者。
获奖情况随后将在佛山电视台和佛山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官方微博上公布。
五、权利归属
投稿者的栏目名称或栏目宣传语被最终采用且投稿者领取奖金后,该名称或宣传语在知识产权上的一切权利归佛山电视台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投稿者不得就此再向该两个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佛山电视台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佛山电视台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