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湘湖新城•闻堰镇文明用语
和城市形象宣传用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湘湖新城•闻堰镇城市外宣定位,提升湘湖新城•闻堰镇城市品位,打造独具特色的美景、美食、美生活的文明幸福城市名片,塑造和宣传湘湖新城•闻堰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湘湖新城•闻堰镇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文化软实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党工委办公室 、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管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湘湖新城•闻堰镇文明用语和城市形象宣传用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 题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国际化休闲新城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一)公共场所文明用语。使用范围包括:文化体育中心、景区候车室、酒店、会所、广场等。
(二)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四、作品要求
1、具有独特性、前瞻性和通俗性,意境高远,特色突出,文字表达简洁、优美。
2、创意新颖、文明健康、感染力强。应征作品为中文,原则上控制在12个字以内为宜,最多不得超过20个字。
3、城市形象宣传用语既能真实反映湘湖新城•闻堰镇历史文化精髓和独特的资源优势,符合城市个性,又能充分体现湘湖新城•闻堰镇前景和目标,符合群众期望与时代要求,体现城市文化底蕴、城市个性、独特魅力、城市理念。
4、应征作品须为本人未发表过的作品,不能与其他城市形象宣传语雷同,并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和立意。
五、评奖办法
(一)评选: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由评委会终评确定湘湖新城•闻堰镇文明用语和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宣传用语,评定奖励等次。内容相同作品以提交时间的先后确定获奖资格。获奖作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二)奖项及奖励:湘湖新城•闻堰镇文明用语和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组,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2组,各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3组,各奖人民币500元;入围奖10组,各赠纪念品1份。
六、征集方式
(一)湘湖新城•闻堰镇文明用语和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应征作品须附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注明“征集用语”字样,并通过以下方式投送:地址: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管委会办公室(萧山区闻堰镇湘湖路3368号);联系电话:0571-82300088。
(二)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可对作品加工修改。
(三)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2年8月30日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七、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党工委办公室、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管委会办公室主办。为保证活动圆满成功,成立湘湖新城•闻堰镇文明用语和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征集大赛活动组委会,统一协调大赛活动各项事宜。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