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品牌独特性与相对的差异化,充分体现芦台春品牌历史与文化;
2.品牌口号具有穿透性、传播特性与实际实用性;
3.原创力为基本,每位参赛者发挥内心深处的创作渴望,视为“倾听的力量”;
4.广告语内容积极、健康,避免晦涩词语与政治词汇。奖项设置
项目设奖金10万元人民币,其余实物类奖品如下:
大师奖:1名,奖金100,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一等奖:2名,奖价值3000元德和酒坊酒一瓶,颁发证书;
二等奖:10名,奖价值600元芦台春·国韵酒一瓶,颁发证书;
慧眼奖:100名,奖价值100元芦台春·三十年陈酿酒一瓶;
入围奖:300名,奖价值50元酒水兑换券一张。活动方式
1.活动征稿时间:2011年12月10日-2012年2月8日
2.奖项公布时间:2012年3月1日3.投稿方式:
(1)邮寄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芦汉路40号市场营销管理部收,邮编 301500
(主题:芦台春酒广告语征名投稿);
(2)活动期间内发送作品至征集邮箱:lutaichunvip@sina.com
(主题:芦台春酒广告语征名投稿);
(3)登录weibo.com/lutaichun以私信形式发送投稿,主题如上。评选方法
1.参赛:用户选择上文参赛方式正式递交参赛广告语及创作说明后,即可进入初选,我们将会有专门的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评选;
2.评审:活动期间评审小组全程接纳社会参赛作品,其间优秀作品将刊登于官方微博及报纸广告;
3.揭晓:2012年2月8日-2月29日评审小组将统计所有参赛并评选各个最终奖项,并于2012年3月1日对外公布各奖项获奖名单;
4.评选结果将公布于本次活动官方微博:weibo.com/lutaichun、官方博客:blog.sina.com.cn/lutaichunvip及当日天津日报。
特别说明
1.征集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泰达酒业概不负责。
2.应征作品须有创意的文字说明。作品一经入选,使用权归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所有,不再另付稿酬。被选中的作品,泰达酒业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公司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
3.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活动官方博客:blog.sina.com.cn/lutaichunvip
活动官方微博:weibo.com/lutaichun
征集热线:022-69591567 6958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