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电子博览中心广告语火热征集中
1.广告语要求
1) 字数在15字以内。
2) 能够准确反映"中亚电子博览中心" 项目本身的特点,有高度,有深度。
3) 内涵丰富,创意独特、易于传播,时代感强。
4) 广告语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直击人心。
5) 广告语要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能广泛应用在市场经营活动中。
6) 广告语应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构思。
2.广告语投稿方式
1) 点击“我要参与”按钮,按格式回复此帖 "广告语+创意阐述+身份证号(44528119800729xxxx)+联系方式(手机、电话或邮箱,方便中奖联系)" 不符合规定或恶意刷票者将取消资格,名额往下顺延。
例如:
广告语:"亮出你的创意,抢万元现金大奖"
创意阐述:xxxx
身份证号:44528119800729xxxx
联系方式:etc@chinaasiaetc.com & 0755-22220000
2) 可将材料寄送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觉园工业区岗头路20号,邮编518104 ;
3) 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etc@chinaasiaetc.com (主题:征集活动);
4) 以上投稿方式为有效方式,其他方式一律视为无效,联系电话: 400-888-3333 或 0755-22220000。
★温馨提示:
◇ 征集稿上须注明姓名、单位或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 获奖信息发出后七天内联系不到中奖者或无法领奖视为自动放弃;
◇ 领奖时需要有效身份证核对证明;
◇ 创作人所获资金的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 评选日期:2011年05月24日—7月24日,中奖信息在 www.chinaasiaetc.com 公布。
3.知识产权声明
1) 参与竞标者应保证方案的原创性,如果提交的方案涉及抄袭或其他原因导致侵权纠纷,由方案提交者承担一切责任。
2) 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我司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或许可他人使用。
3) 所有参与竞标者将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4.奖项设置
广告语作品一经征用可获奖金 10000 元。
5.征集时间
2011年5月24日-2011年7月24日
6.公证评选结果
中亚电子博览中心将邀请深圳公证处就评选现场的评选结果进行公证,确保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人员非举办方相关人员,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亚电子城集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