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桥镇为县城与桥镇(因普济桥得名)的合称。县城始于明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1586年筑砖城,1954年城墙陆续拆除,辟为环城马路。它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城桥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传播城桥镇的历史文化和独特魅力,促进镇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城桥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城桥镇形象图标(Logo)及品牌宣传广告语。 一、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二、征集活动时间
1、征集起止时间: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公布获奖时间:2012年5月1日。
三、作品要求
1、准确反映城桥镇发展特色及发展定位,结合城桥镇的历史文化和原生态环境,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
2、Logo设计方案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要包含“城桥镇”字样;标识方案要求稳重大气,艺术性强,造型美观简洁,特征明显,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识别、理解、记忆,有象征意义和号召力;作品中文字与图案必须融于一体,相辅相承。
3、宣传广告语内容要积极健康,朗朗上口,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具有较强的注意力、亲和力和冲击力,同时便于外语翻译。中文,一般在12字以内。Logo和宣传广告语均需有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
3、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若出现权益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稿方式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A4纸规格)或电子稿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2、投稿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广告语征集”字样。
3、邮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人民政府;邮编:202150
联系电话:021-69617093;联系人:夏艳
投稿信箱:E-mail:cmcqzwmb@163.com
五、评审方法
由主办方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六、奖项设置
城桥镇形象图标(Logo)及宣传广告语各设立特等奖1名,2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300元。
七、特别声明
1、主办单位将在崇明报、崇明生活网及城桥镇政府网站等县级媒体上公布活动信息。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的以先投稿者为准。
3、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崇明县城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