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国范围内塑造和宣传东营市旅游形象,充分发挥“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宣传带来的辐射力量,进一步搭建旅游宣传促销强势平台,我市决定2012年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城市旅游宣传广告,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广告语,征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广告语内容要求:
围绕东营市旅游特色,打造良好城市旅游形象,结合我市最近旅游发展动向及我市旅游发展重点,要求我市旅游广告宣传语新颖独特、突出特色,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以前在各大媒体,包括平面媒体用过的将不再采用(如:黄河大海,相约东营)。
二、广告语字数要求:
口语播放广告语字数为8字以内(含8字),字幕播放广告语共10字以内(含10字)。
三、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2年1月20日截止
四、奖项设置:
一经录用,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五、投稿方式:
投稿以电子邮件形式投放为主。纸质稿件请寄: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南一路1226号东营市旅游局市场科。
邮箱地址:dytasck@163.com
收 件 人:马 婷
电 话:0546——8335919
东营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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