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济南仲裁委员会将面向全市为济南仲裁征集形象广告宣传语,广告语限12字以内,一经采纳作者将获得奖金3000元。
济南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其职能是受理国际、国内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等合同纠纷,也包括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即双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经济纠纷。其特点是:专家断案,限时办结(四个月),一裁终局,公正廉洁,高效优质。同时,济南仲裁还受理办结了一大批有影响的仲裁案件,特别是处理了一些关系济南投资形象,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案件,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行业支持。
征集相关要求如下:
1、形象广告宣传语要综合体现济南仲裁所处行业的文化,仲裁制度特点的丰富内涵。可用一到两句话,12字以内,简洁流畅、好说易记。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曾发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者,责任自负,济南仲裁委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应征作品概不退稿,一经采用,奖励作者人民币3000元,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著作权归济南仲裁委员会所有。
4、参加者请将作品发到邮箱:jnzcw2010@163.com,或邮寄: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济南仲裁委员会602室,咨询电话:0531-82095752。
5、如应征形象广告宣传语内容相同者,以投稿邮戳或邮件的发送时间为准,前者获得评选资格。
6、参加者创作前可登录济南仲裁委网站(www.jnac.org.cn),对济南仲裁获取全方位了解。
7、征集结果将在济南仲裁委网站即时公布。
8、本活动解释权归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