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挖掘思茅镇文化内涵,更好地展示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提升思茅镇知名度,扩大思茅镇对外影响力,思茅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有奖公开征集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2011年6月21日到2011年7月21日结束。(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主办承办单位
征集活动由思茅镇人民政府主办,思茅镇党政办公室和宣传办具体承办。
三、作品征集要求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既能反映思茅镇特色文化精髓和环境优势,又能展现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彰显城市魅力。
2.立意新颖、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文字简洁规范,字数为个8字,并配以简要的阐释说明。
4.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5.应征作品如以个人名义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6.应征作品限定每人2条以内,多投无效,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参与方式
1.信件邮寄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人民政府(邮编:665000),信封背面请注明“思茅城市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字样。
2.网上投稿
电子信箱E-mail:smzb66@163.com。
3.联系电话:0879-2122266
五、评选办法
1.广泛征集。在思茅网、云南省数字乡村网等媒体进行征集宣传,发动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
2.初评。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从中选出作品作为初选入围作品。
3.投票。对初选入围的作品在有关媒体上公示,采取信件投票、网上投票等形式,发动公众投票评选。
4.评审。根据公众投票结果,采取信件投票、网上投票各占20%,专家投票占40%的比例,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入围作品。
5.公布结果。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论证,确定奖励等次,报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六、奖励标准
本次征集活动入选奖,奖励2000元;入围奖,奖励500元。
七、特别声明
1.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依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
2.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方除本活动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3.了解思茅镇基本情况,请登陆云南省数字乡村网和思茅网。
思茅镇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1日
http://www.simao.gov.cn/Display_News.asp?N_FileID=201162108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