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响应国家发展旅游的号召,塔山集团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塔山旅游广告语,诚邀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旨在挖掘塔山旅游风景区、塔山滑雪场以及东炮台海滨风景区的内涵和精髓,充分展示其特色和优势,打造城市旅游品牌。
一、征集目标:
“塔山旅游风景区、塔山滑雪场、东炮台海滨风景区”广告语
注:可单项提交作品,也可多项,其中任何一项被采纳均视做有效。
二、广告语内容要求:
1、语言健康、文明、生动、简短流畅、具有冲击力;
2、紧扣主题,凸显塔山旅游风景区的特色;
3、文字精炼,易读、易记、易懂,琅琅上口,富有美感,有利于传播。文字以12字内为宜
三、征集时间:
本次活动于2011年5月15日实行,来搞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5日,公布日期为2011年6月26日
四、作品提交方法
1、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参赛者个人信息和作品发送到tashanlvyou@sina.cn邮箱
2、咨询电话:0535-6096055
参与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塔山旅游风景区广告语
蕴含意义
塔山滑雪场广告语
蕴含意义
东炮台风景区广告语
蕴含意义
五、评选方法:
1、初选。塔山旅游广告词征集组成员对收到的作品进行筛选,从中筛选出200份优秀的作品进入复选
2、复选。公司聘请省内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对200件优秀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等级。
六、奖品设置:
1、广告词被全部采纳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采纳一条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参与奖30名,奖励U盘一枚(广告语被采纳者不纳入参与奖奖励)
注:参与奖抽取方法:利用水母网的现场直播系统采用中签的方式选出参与奖30名。
七、通知方式:
我们将以电话或邮件通知得奖者,同时也会在塔山集团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八、征集说明
1、本次活动概不退稿,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山东烟台塔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投稿人保证所投稿件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广告语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
4、投稿人请标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并作为领取奖励的依据;
5、本活动解释权属山东烟台塔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jiaodong.net/news/system/2011/05/16/011273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