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温县形象宣传词”的
通 告
为提升温县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增强温县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外树形象,内聚人心,需大力开展温县形象宣传活动,现决定公开征集宣传词。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和要求
1、征集作品要体现温县最具代表性的人文地理特色,反映出温县悠久的历史文脉、厚重的文化底蕴、突出的地方个性。
2、征集作品要彰显温县的整体形象,体现温县的发展定位,引领温县的未来发展。
3、征集作品要琅琅上口,易懂易记,具有吸引力、感召力和震撼力。
4、征集作品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对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3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5、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征集时间为2011年2月16日至4月16日。所有关心和支持温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和奖励办法
1、投稿方式。应征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资料,以信件或电子文档形式报温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温县黄河路55号,邮编:454850。信封封面右上角注明“宣传词征集”字样,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电子邮箱:wxxxzx@126.com
2、作品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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