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有奖征集广告语
及数字电视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湖州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是湖州广播电视总台、湖州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是我市唯一从事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运营和综合业务开发应用的高科技国有合资企业。主营业务: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有线电视业务、数字付费电视和数字电视信息服务业务、数字高清互动电视业务、数字移动电视业务、数据传输业务、电子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等业务。
为进一步拓展湖州数字电视业务市场,更好地展示数字电视给湖州市民信息文化生活领域带来的全新变化,充分诠释湖州广播电视文化信息传媒机构的丰富内涵,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升湖州华数品牌形象,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用更上口的名称、更统一的形象为用户服务,现真诚面向社会征集:“湖州华数”企业形象宣传推广广告语及“数字电视”产品推广广告语。
一、征集内容
“湖州华数”企业形象宣传推广广告语及“数字电视”产品推广广告语。
二、应征作品要求
1、充分把握“湖州华数”企业形象及“数字电视业务”的产品特点,把其文化内涵和给湖州市民信息文化生活带来的变化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优质的服务宗旨、企业品牌形象及风格,便于推广,可对受众形成理念认同。
2、简洁凝练,富于美感,通俗易懂,过目难忘,易于传诵。字数不超过12字(不含标点符号)。
3、广告语附有文字释义,说明该广告语的创意。
4、 参选作品应为原创和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征集时间与提交作品方式
请于2011年3月1日前将作品按以下方式提交:
1、发送电子邮件至:96371@hugd.com.
2、邮寄至:湖州新华路628号广电大楼1515室
湖州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广告语征集组收
邮编:313000
请署真实姓名和地址,注明联系电话, 以便联系。
四、应征作品评选
1、湖州华数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湖州华数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2、湖州华数有权对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终选应征作品再加工的权利。
五、奖励设置:
1、“湖州华数”企业形象宣传推广广告语。
优胜奖一名 奖品:高清互动机顶盒一台+互动电视产品二年+付费电视产品二年+高清电视(11套)二年
入围奖二名 奖品:广播式机顶盒一台+付费电视产品一年
参与奖五名 奖品:付费电视产品一年
2、“数字电视”产品推广广告语。
优胜奖一名 奖品:高清互动机顶盒一台+互动电视产品二年+付费电视产品二年+高清电视(11套)二年
入围奖二名 奖品:广播式机顶盒一台+付费电视产品一年
参与奖五名 奖品:付费电视产品一年
六、 其他事宜
1、 向湖州华数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3、湖州华数对收到的应征作品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广告语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湖州华数所有。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湖州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数字电视广告语征集组
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