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基本要求
LOGO设计
1. 图案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展示的服务理念和网站的形象。
2. 富有个性、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并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3. 突出的主题特色,个性鲜明。
广告语
广告语能够反映的品牌特征,创意新颖、易于记忆、朗朗上口。
二、征集稿件要求
LOGO设计
1. 配有图案中的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
2. 图样手绘、电脑制作皆可。LOGO为彩色稿,包括平面图及立体效果图。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JPG、JPEG或GIF格式均可),手绘用广告(水粉)色绘制。电子文件请使用RGB格式。
3. LOGO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500字以内)。
广告语
广告语的字数控制在10个字以内,应征者须提供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三、征集评选步骤
1. 征稿时间:2011年1月22日到2011年3月27日。
2. 初评:2011年3月27日——3月31日为初评阶段,专家分别评选出LOGO设计及广告语的前10名,并在网上公示www.nh-qc.com,接受大众投票。
3. 大众投票:2011年4月1日——10日为大众投票阶段,将收到的参赛作品全部在www.nh-qc.com进行大众投票。
4. 终评:2011年4月12日分别评选出LOGO设计及广告语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并分别奖励现金3000元、1500元、500元并颁发证书。如果LOGO及广告语作品完全被南海汽车网采用,将分别另奖励现金1000元。
5. 所有参赛作品由永久保存。作品版权属所有。
四、参赛作品说明
1. 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参赛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如有著作权纠纷,由设计方案提供者自负责任。
2. 作者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使用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3. 对征集结果有决定权,并将对有关征集情况不作任何解释。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
4. 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5. 要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查询。
6. 请设计人保存设计原图,被采用后需提交矢量图。
五、参赛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LOGO设计稿、有广告词)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请将所设计的LOGO和广告语连同其个人联系方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hqc11@163.com或者QQ:1041121031,邮件标题注明“南海汽车网LOGO设计及广告语征集活动”,确保邮件正常投递。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