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大购物广场为打造新田县购物广场知名品牌,特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鸿大购物广场形象广告词。
一、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广告词要充分反映鸿大购物大购物广场的形象、特色,体现鸿大购物的鲜明特点;
2、要有时代气息,反映鸿大购物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具有较强的震憾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形象广告词:富于美感,琅琅上口,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于大众、电视等各种媒介传播广告宣传的需要。
二、投稿截止时间:
1、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公布之日至2010年9月20日止。
2、最终评选时间:2010年9月20日-2010年9月30日。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l、鸿大购物广场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征集到的广告词进行认真评选,拟评出采用奖1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购物券;鼓励奖1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的购物券。(如采用的广告词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
2、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10月1日在中国·新田网、新田电视台公示。
四、参与方式:
l、参选作品可通过信件邮寄至:新田鸿大购物广场经理室,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广告语征集”字样,邮编425700;
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uanglijun2010@126.com
或传真、电话征集:鸿大购物广场经理室,传真电话:0746- 4888002
2、作品最好能以简单的创意,附上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人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鸿大购物广场对获奖作品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鸿大购物广场;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