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宣传崇明柑橘文化,提升崇明柑橘的品牌知名度,培育崇明生态农业旅游、柑橘旅游市场,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聚集人气、拓展渠道,促进柑橘销售、橘农增收,带动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与市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经报县政府同意,现定于2009年10月24日至11月18日,在崇明举办首届上海崇明柑橘节。为办好上海崇明首届柑橘节,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上海崇明首届柑橘节主题宣传广告语。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字内容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2、能准确、生动表现首届上海崇明柑橘节的主题内容;
3、文字精炼,寓意深刻,琅琅上口,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不限;
4、主题宣传口号必须是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5、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应征者应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6、应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二、作品提交
1、纸质作品提交
请将主题宣传口号的内容用A4纸张(210mm×297mm)打印,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附有200至300个字的主题宣传口号创意说明一式两份,邮寄至上海崇明首届柑橘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有奖征集”字号。
2、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崇明柑橘节广告语材料,并附有200~300个字的主题宣传口号创意说明。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截稿日期
2009年10月8日24时(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即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四、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分别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五、奖励办法
评选结束后,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入选作品予以奖励:特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0元。
六、作品权属及使用
上海崇明首届柑橘节广告语入选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可通过双方来约定。在首届上海崇明柑橘节结束后,首届上海崇明柑橘节组委会和崇明县人民政府使用入选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上海崇明县人民政府。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崇明县中山街路106号首届上海崇明柑橘节筹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2150
联系 人:桂先生
联系电话:(021)69625160
电子邮箱:cmgjj2009@163.com
首届上海崇明柑橘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