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走遍天下·最美江夏”武汉市江夏区
区歌有奖征集活动启事
江夏位于长江中游东南岸,地处九省通衢的武汉市南大门,东接鄂州,西隅长江,南通咸宁,北连洪山。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汉高祖六年,始设沙羡县,至今已有二千余年。200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独特的“三山、三水、三分田”园林格局是大自然的恩赐,丰富的人文景观是先祖们谱写的壮丽诗篇。这里既有碧波浩瀚、水质清纯的梁子湖、鲁湖,风景秀丽的国家级环山健身绿道、充满神奇色彩的冰川遗迹白云洞,又有名扬四海的中山舰、气势恢弘的明王陵、云集千古风流人物的赤壁古战场,尽展英烈风采的贺胜桥北伐阵亡将士陵园。
为了充分挖掘江夏文化底蕴,宣传江夏,唱响主旋律,凝聚精气神,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走遍天下·最美江夏”武汉市江夏区区歌有奖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截止。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反映江夏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建设成就和美好愿景,其立意新颖,歌词易记易传唱,旋律优美。
2.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主要以民族、通俗唱法为主,易于大众传唱和公益传播。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
3.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次征集概不退稿。
三、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词曲作者。可一人独立完成词曲创作,词作者可自行约定作曲者联合创作,作曲者亦可自行约定词作者联合创作。
四、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评比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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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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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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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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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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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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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出入围作品10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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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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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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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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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出优胜奖3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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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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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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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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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出特别奖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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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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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评入围作品10首(根据应征作品质量,评委会可适当减少入围作品数量,但不少于6首),每首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复评则从入围作品当中优选三首作品,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终评则由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审结合优胜作品的社会反响等情况,评选出特别奖1首,奖励人民币3万元(个人收入调节税自理),并颁发获奖证书。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所有入围作品均按最终的获奖等级发放奖金,不重复奖励。
3. 词曲作者联合创作应征时,需自行商定由谁投稿。主办方只将奖金颁发给投稿人(词曲作者中的一人)。投稿人需与另一作者商定奖金分配事宜。
4.应征作品阶段性评奖情况将及时发布在原江夏区文化体育局信息网(http://www.jxwt.gov.cn/)上并及时通知作者。
五、投稿方式
1.应征需提供完整曲谱一式两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A4纸打印),须同时录制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MP3或WAV格式文件)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各一份。如果邮寄或送达,须提供刻录为CD音质的音乐光盘,主办方不另支付其制作费用。
2.应征者需在信封或邮件上标明“‘走遍天下·最美江夏’区歌征集活动”字样,并在稿件上注明词、曲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有效通讯地址,并特别注明投稿人身份信息。
3.应征作品须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或通过电子邮箱传送。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局,邮编:430200,联系人徐竞翔,咨询电话:027-81782928,18963988350,传真:027-81782905,电子邮箱:61677252@qq.com 。
六、版权归属
应征作品入围后,主办方即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其进行制作、表演、改编、媒体传播、商业及公益性出版、演出和推广等,主办方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未尽事宜,由江夏区文化局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