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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元 湖北鄂州梁子湖生态旅游区征歌/文/宣传语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05-09   截止时间:2008-7-10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生态旅游区征歌征文征形象宣传语启事 
  
  梁子湖,古称鄂渚,是全国十大名湖之一,湖北省第二大淡水湖,是驰名中外的武昌鱼的母亲湖,2005年被列入亚洲重要湿地名录。 
  梁子湖是原生态的丹青画卷。“映日浮光似跃金”言其清;“湖山相连闲鸟兽”表其秀;“烟波浩淼水连天”叹其旷;“岛中有湖夏无蚊”赞其奇。 
  梁子湖是古朴风情的山水诗境。千帆凌波、渔歌互答是渔家风情;捉活鱼煮湖水是渔家生活;湖中生岛、岛中孕湖是渔岛风光;行船荡舟、观荷采菱、钓鱼捕虾是渔家古风;远古陶窑瓦窑?省⑷?国遗址磨刀矶、周郎点将台是渔家钩沉;魁星镇鳌、玉红阁、高唐县等神话传说是渔家野趣。 
  鄂州梁子湖生态旅游区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区。为了全面展示旅游区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进一步提升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两型”社会生态名片,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梁子湖旅游歌曲、征文和征集形象宣传语。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一) 主办单位: 
  湖北省文联  湖北省作家协会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二) 协办单位: 鄂州市文联  鄂州市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  
  湖北省音乐家协会 长江文艺杂志社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征歌(词曲): 
  1、歌曲应彰显梁子湖(岛)的自然风光、渔岛风情、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力求思想健康、语言规范、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易于传唱。 
  2、歌曲的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合唱、歌唱组合等均可;成人歌曲和少儿歌曲均可;艺术歌曲和通俗歌曲均可,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3、歌曲征集采取先征词后征曲的方法。3月15日至5月12日为征集歌词阶段。入围歌词30首将发布刊登在湖北省音协网www.hbyx.org、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ihu.gov.cn等媒体上,供曲作家和曲作者谱曲,7月中旬对所有应征歌曲进行评选。 
  (二)征文 
  1、征文旨在展现梁子湖(岛)独特的风光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多角度挖掘梁子湖(岛)旅游的丰富内涵; 
  2、征文题材应取之于自然风景、优美传说、人文地理、历史钩沉、趣闻轶事、旅游感悟,名优特产。 
  3、体裁可散文随笔,可诗词楹联,字数2000字以内。 
  (三)宣传语 
  1、作品要求原创,充分体现梁子湖旅游资源的独特性。 
  2、宣传语必须是一句话,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每条宣传语一般控制在12字以内,最长不超过16字。 
  三、评奖方法: 
  1、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凡有作品参赛者,本人不得担任此次活动评委。 
  2、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将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布,由群众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评委会结合群众投票结果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定奖励等次(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1、旅游歌曲 
金奖一名,奖金60000元(其中曲、词各30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作品奖十名,奖金各4000元(其中曲2000元,词2000元)并颁发证书; 
以上歌曲优先在中国梁子湖第九届捕鱼旅游节上演唱。 
  2、征文奖项 
  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二名,奖金各5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三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证书; 
  楹联入围优秀作品奖六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3、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语 
  金奖一名,奖金10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作品五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证书。 
  五、投稿须知 
  1、来稿方式:作者可通过写信或发送电子邮件参与比赛。信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梁子湖旅游歌曲或征文或整体形象宣传语”字样,作品用A4纸书写或打印一式五份(歌曲欢迎附录音小样),其中一份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和作者简介。 
  2、截稿时间:歌词截稿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以邮戳为准),歌曲、征文及宣传语截稿时间为2008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 
  3、投稿地址:收件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102室(征歌征文征宣传语办公室)(邮编:436045)收件电子邮箱:liangzihuly@163.com 
  六、权益说明 
  1、来稿和录音小样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和做好备份。 
  2、投稿者必须为作品的原创者,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等概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主办方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今后在行使使用权、修改权、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等各项权利时,不再另付酬金。 
  4、参加本活动即视同认可上述权益条款。 
  七、相关事项 
  1、为了方便广大参与者更好地了解梁子湖的旅游资源,风土人情和自然风光,便于大家创作,可登陆www.liangzihu.gov.cn网站了解相关资料和背景。 
  2、了解更多详情,可致电0711-2481018 传真:0711-2480107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梁子湖区人民政府所有。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生态旅游区   
    征歌征文征形象宣传语活动组委会 http://www.liangzihu.gov.cn/ReadNews.jsp?newsID=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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