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伊宁市委、伊宁市政府、新疆音乐家协会、伊犁州音乐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新歌·唱伊宁”原创歌曲征集大奖赛正式拉开帷幕。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歌曲,具体如下: 一、作品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包括海外华人)专业及业余词曲作家、作者,音乐教师,艺术院校学生,文艺团体、文化部门干部及各族群众。 二、作品征集主题及要求 1、以伊宁市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以社会发展、自然美景、美好愿景和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变化为题材进行创作。 2、本次征歌,分歌词和歌曲两组征集。内容上要求主题鲜明,贴近生活,旋律优美、动听,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性以及浓郁的伊宁民族风格和强烈的时代感。 3、参选作品的内容均属原创,必须是2009年1月以后新创作的原创作品,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地域性。并且是未参加过区内外任何征歌活动的作品。 三、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1、5月5日—6月25日:面向全国征集歌颂和赞美伊宁的,易记易唱,符合谱曲要求的歌词; 2、6月26日—6月30日:对征集到的歌词进行初评、复评; 3、7月1日—8月10日:面向全国音乐专业人士、广大网民、本土音乐人及各族群众,对入选歌词进行曲谱征集; 4、8月11日—8月15日:组织评委对征集歌曲进行初评、复评; 5、8月16日—8 日25日:向社会公示入选歌曲,由广大群众为喜爱的歌曲投票; 6、8月26日-8月31日:结合群众投票结果,对入选歌曲进行最终评审; 7、9月中下旬:举办第二届“新歌·唱伊宁”歌曲征集大奖赛获奖歌曲演唱会。 四、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将评选出金、银、铜奖及“最佳网络人气歌曲”奖,颁发奖金、获奖证书和奖杯。 金奖1首,奖金6万元; 银奖2首,奖金各4万元; 铜奖3首,奖金各2万元; “最佳网络人气歌曲”6首,奖金各1.5万元。 五、报送方式 参评音乐作品须报送较高质量音乐CD一式三套,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视盘。统一用A4纸打印简谱歌谱(包括词曲)15份,其中1份歌谱署名,其它歌谱隐去词曲作者姓名。无条件者也可报送书写工整的抄写歌谱。请附100字内个人简历,并详细填写参选表。(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邮寄地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市委宣传部“新歌·唱伊宁”征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收。(请在信封外著名“新歌·唱伊宁”字样) 邮 编:835000 电 话:0999-8359218 联系人:顾晓霞 张婷婷 电子邮箱:wxb_yns@sina.com 六、征集活动说明 1、应征作品评选工作将采取公众和专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2、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此次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七、征集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伊宁市委 伊宁市政府 新疆音乐家协会 伊犁州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伊宁市委宣传部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协办媒体: 人民网新疆分网 中国广播网新疆分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城市频道 天山网 亚心网 伊犁新闻网 伊犁绿河谷网 中国·伊宁政务信息网 本次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新疆伊宁市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附:“新歌·唱伊宁”歌曲征集大奖赛作品参选表 新疆伊宁市第二届“新歌·唱伊宁” 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2年5月10日 “新歌·唱伊宁”歌曲征集大奖赛作品参选表 报送单位: (盖章) 曲目名称 种 类 词作者 联系方式 曲作者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演唱者 联系方式 内 容 简 介 收视、收听、 演出、发行情况及评介 评 委 意 见 评分(百分制) 评委签名 备注 中共伊宁市委宣传部制 2012年 月 日 编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