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会歌作品的创作风格、形式、体裁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充分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十二届冬运会“和谐、进步、文明、发展” 办赛宗旨;突出冬运,展示和推广冰雪文化;突出大爱,展示和推广民族文化;突出地域,展示和推广吉林文化;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歌曲的旋律优美,节奏明快,体现体育精神;易记易唱,易流行。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应征者需提供:应征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应征作品歌谱10份;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会歌征集活动参选表格和作者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所有提供材料请注明“第十二届冬运会会歌作品征集”字样。入围作品每件作品获奖金1000元;最终确定的会歌作品获奖金10000元;入围作品和最终确定的会歌将颁发证书。
应征作品须在2011年3月15日之前送达十二届冬运会组委会大型活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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