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丁香湖新城标识、主题雕塑宣传标语、核心发展理念的公告
沈阳丁香湖新城为沈阳市重要发展空间,将规划建设成集商务、休闲娱乐、国际交流、高端生态居住于一体的沈阳西北区域中心。为充分展示丁香湖新城的文化理念、形象特质、区域优势,促进丁香湖新城的开发建设,沈阳丁香湖新城管理委员会、中共于洪区委宣传部特向全社会征集丁香湖新城标识、主题雕塑、宣传标语、核心发展理念,期待您的参与。
一、沈阳丁香湖新城基本情况
丁香湖新城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坐落在沈阳市西北部,规划总面积约32.5平方公里;丁香湖湖面现有面积约3.1平方公里,拟规划向北拓展1.5平方公里,形成五瓣丁香的形状。
二、标识、主题雕塑、宣传标语、核心发展理念要求
(一)标识、主题雕塑、宣传标语、核心发展理念应充分体现丁香湖新城的文化理念和规划特点,表达丁香湖新城的形象特质与区域优势。
(二)标识应充分体现丁香湖新城的生态环境,构图简洁,形象优美,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主题雕塑应与标识相呼应,具有独立性,适于在大型广场等重要部位建造;宣传标语要彰显丁香湖新城的特色,激发建设激情,提升建设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个字;核心发展理念要对丁香湖新城的发展理念进行浓缩,充分体现丁香湖新城的文化品牌。
(三)标识、主题雕塑、宣传标语、核心发展理念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投稿须知
(一)应征稿件提交A4规格纸质图稿、电子版各一份,如应征稿件为彩色图稿需注明比例和标准色彩,电子版为彩色原稿需以不同比例清晰显示,标识、主题雕塑需附相关的文字设计说明。
(二)参与此次征集活动的作者最好将标识、主题雕塑、宣传标语、核心发展理念同时投稿,以体现作品在设计理念上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三)应征稿件应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投稿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据投寄当地邮戳为先后顺序),版权纠纷问题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对于涉及侵权的方案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投稿人请自留底稿,应征稿件恕不退还。
(四)投稿地址:沈阳市于洪区丁香湖路36号,沈阳丁香湖新城管委会,邮编:110148
投稿信箱:
lvcheng052@sina.com
截止日期:2011年2月15日
联系电话:
86373894 13840067812
联系人:吕呈 魏巍
(五)主办单位根据需要有对中选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加工的权利。
四、奖励办法
视作品征集情况,由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区委、区政府、主办单位、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应征稿件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入围作品六件,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如作品被选用,不再另行奖励。
一等奖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含税)。
二等奖作品二件,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含税)。
三等奖作品三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税)。
五、活动备注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沈阳丁香湖新城管理委员会、中共于洪区委宣传部所有。
主办单位:沈阳丁香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中共于洪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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