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地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反走私综合治理论文、宣传口号、意见建议征集启事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反走私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打私[2008]3号)精神,全省开展大型的反走私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为配合此项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推动粤东地区反走私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粤东五市(汕头、梅州、汕尾、潮州、揭阳)政府打私办与汕头海关联合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征集论文、征集宣传口号、征集意见建议的“三征”活动。
一、内容要求
论文——选题可以是在反走私综合治理方面影响深远的重大调研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以及反走私斗争取得的显著成绩;可以是对反走私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协作机制、法治建设等重大课题的理论探讨和问题剖析,以及正在开展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也可以是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决策建议和理性展望,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论文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5000字。
宣传口号——要求富有时代特色,紧贴地方实际,简洁有力,朗朗上口,每条字数不超过20字。
意见建议——要求实事求是,言之有物,针对如何开创粤东反走私综合治理新局面,推动粤东经济发展上新台阶而建言献策,每条字数不超过500字。
二、时间要求
(一)论文征集时间自7月4日起至8月20日止,8月底前进行评选后将获奖作品送省打私办参评;
(二)宣传口号、意见建议征集时间自7月4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投稿方式
稿件(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于8月20日前以邮寄形式寄达梅州市打私办(地址: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大院),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发电子邮件到梅州市打私办“三征”活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dsb@meizhou.gov.cn)。
四、评比及奖项设置
市打私办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论文、宣传口号、意见建议进行分类评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获奖论文将于8月31日前选送省打私办参评,获奖宣传口号和意见建议将在报纸刊载、电视台播出或制作成宣传标语在重点区域悬挂。
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共同为粤东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联系人:梁宁
联系电话:2270131
梅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http://www.meizhou.gov.cn/zwgk/post/2008-07-02/1214964836d32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