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适应形势发展,更好地树立学校文化形象,学校启动了新校徽设计征集工作。经方案征集、组织评选、征求意见,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宋书寒老师创作设计的新校徽获得广泛好评,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我校新校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新校徽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启用,原校徽同时停止使用。各单位在使用校徽时不得自行更改校徽图形、比例、色彩、字体和组合方式等。
请各学院、各单位及时修改部门网页等涉及校徽的相关内容,并做好新校徽释义宣传工作。已制作并标注了旧校徽图案的信封、文稿纸、手提袋等宣传品实行逐步淘汰。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校徽及释义
学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