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质监局有关人员介绍说,经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确定纪永明设计的标识方案为政府质量奖标识录用方案。
为做好政府质量奖的组织评选和质量强市宣传工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办从去年7月开始征集政府质量奖标识设计和奖杯图案。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并评选出前10名作品,请读者参与投票。在此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又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并进行公示。而在公示过程中,有3人设计的3件拟录用、入围作品,被举报与其他城市政府质量奖的标识相似。经与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咨询,评审委员会认为上述作品确实存在涉嫌抄袭他人作品行为,决定取消其入选资格。
最终,经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确定纪永明设计的标识方案为政府质量奖标识录用方案,徐永鹏设计的标识方案为入围方案。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将于近期对录用、入围作品进行奖励。
腾飞的巨龙,蜿蜒的汾河……政府质量奖标识录用方案以“质量”的英文首字母“Q”为核心创意,有机融入字母“T”,形成上述图案,还有五星点缀其中,简练地诠释着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的文化内涵和品牌形象。其中,巨龙体现出太原市政府质量奖锐意进取,追求卓越,象征着太原经济和质量的腾飞;汾河体现出太原显著的地域特征和良好的人居环境;五星象征着质量之星、文明之星、和谐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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