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评审结果为:
一等奖1名,获奖作品:陈钢
二等奖2名,第19号作品、第3-1号作品。(河南省 张瑞、浙江省 章云途)19(河南省张瑞)3-1(浙江省章云途)
三等奖3名,第89号作品、第73号作品、第3-3号作品。(黑龙江省韩明彩、河北省尹会文、河南省张瑞)
89
73
3-3
优秀奖5名,第89号作品江苏周宗川、第127号作品河北天时广告有限公司、第55号作品襄阳朗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13号作品山西岑利民、第143号作品河北金玉石文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获奖作品均采用一等奖为邢台市旅游主题口号及形象标识。
注:最终解释权归邢台市旅游局所有
2014.3.4
http://www.xtlyj.gov.cn/group/newsshow.asp?NewsID=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