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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韵石城”主题诗词辞赋楹联征集活动通知

  为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充分挖掘石河子作为“共和国军垦第一城”的文化底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红色军垦文化深度融合,特举办“诗韵石城”主题诗词、辞赋、楹联征集活动。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八师石河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石河子诗词学会
  二、征稿对象
  石河子本地诗词、辞赋、楹联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件相符)。
  三、征稿内容与要求
  1.主题宗旨:作品须立场鲜明、格调高雅,紧紧围绕弘扬兵团精神、胡杨精神、老兵精神的核心主题,生动展示石河子“戈壁明珠”的军垦城市气质和军垦文化内涵,反映石河子垦区历史变迁、建设成就与风土人情。
  2.体裁与格律:诗词(含律诗、绝句、词)、辞赋、楹联均可。诗词、楹联作品须遵守基本格律,可选用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通韵或中华新韵,但同一作品中声韵不得混用;使用中华通韵或新韵者须在稿件中注明。辞赋作品篇幅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千字。
  3.投稿数量:每人限投作品10篇(首/副)以内。
  四、投稿方式与时间
  1.投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投稿邮箱:石河子诗词学会公共邮箱:2030455160@qq.com。
  2.提交要求:请将作品以Word或纯文本格式发送,邮件主题注明“诗韵石城征稿+作者姓名”。稿件内请附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有效证件号)、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百字以内个人简介。个人信息不全或未按格式要求提交的作品视为无效投稿,不予评审。
  五、评选与奖励
  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所有有效投稿进行公正评选,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具体名额根据投稿质量与数量酌定)。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由八师石河子市文联书法家协会组织书法家进行书写创作,后续举办专题书法展览,让诗词与翰墨交相辉映。
  六、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但需注明发表出处),严禁抄袭,严禁AI创作,文责自负。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汇编、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
  八师石河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石河子诗词学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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