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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观窑火荆楚陶韵”管窑镇摄影大赛征稿

  为传承管窑镇千年制陶技艺,展现楚陶文化独特魅力,通过镜头记录窑火跃动的瞬间、陶艺匠人的匠心、非遗传承的坚守,以及陶文化与现代生活的经纬交融,让世界看见管窑镇的“荆魂楚韵”。特举办“镜观窑火·荆楚陶韵”管窑镇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
  蕲春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蕲春县摄影家协会
  岚头矶工艺陶器厂
  湖北明窑陶艺股份有限公司
  李窑陶器厂
  二、征集内容
  作品征集以“镜观窑火·荆楚陶韵”主题,围绕管窑陶艺文化,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展示管窑自然风光、人文风景、文旅产业、特色村景等生动画面,用镜头记录美丽瞬间、讲述生动故事。
  三、截稿时间
  2026年5月6日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500元。
  等级奖作者不能重复,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付。
  五、征稿细则
  1.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管窑镇行政区域内。在以往管窑镇举办的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参赛。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2.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为5MB以上。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应由4-8张单幅图片组成)均可,每组按1幅计算。
  3.投稿作品中记录性质的作品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二次曝光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拟入选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官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所有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可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须知
  邮件标题为“‘镜观窑火﹒荆楚陶韵’摄影大赛”投稿,投稿作品请务必以总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上传,总文件夹名以“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总文件夹内每件组照作品一个文件夹,以“作品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组照的每张照片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单张作品以“作品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视为无效。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如有多投,以最近投递作品时间为准。
  投稿邮箱:837920529@qq.com
  联系人:
  张蕲(蕲春县摄协)
  许美华(管窑镇)
  徐小玉(管窑镇)
  “镜观窑火·荆楚陶韵”管窑镇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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