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红色为底色:一代伟人的足迹将星火点亮;一代名将的传奇浇铸不朽的丰碑;一段惨烈的历史化为前行的力量。
以绿色为主体:南洲湿地公园是一幅壮美的画卷;南县小龙虾、南县稻虾米是好水好土与人的智慧的结晶……
这就是南县,
资源禀赋,人文厚重,活力满满!
一方水土,钟灵毓秀
——期待您用创意的火花点缀,
以独特的视角提炼南县特色~
一句响亮的口号,
一个独特的标识,
都将成为南县走向世界的闪亮名片!
万元大奖虚位以待,
您还在等什么?
投稿通道已经开启,
赶紧行动起来吧!
南县文旅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南县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充分展示南县独特的旅游资源与文化魅力,全面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县文旅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集内容
南县文旅宣传口号和文旅形象标识(LOGO)。
02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03
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04
征集要求
(一)南县文旅宣传口号
1.彰显特色:紧密结合南县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稻虾产业等特色资源,准确定位南县旅游形象、内涵和特色,展现地域魅力。
2.简洁易记:控制在12字以内,语言简洁明了、节奏明快、富有韵律,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3.富有创意:构思新颖独特,从全新视角展现南县文旅亮点,与其他地区文旅口号形成显著差异,以独特性在各地旅游宣传中脱颖而出,激发游客好奇心与向往之情。投稿时请附上50-300字的创意阐释,说明创作思路、寓意及与南县文旅的关联。
4.积极健康: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和主流价值观,传播正面的旅游形象与文化内涵。
5.原创首发: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被使用,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若因作品版权引发法律纠纷,投稿者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南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
1.准确体现南县文旅资源特色,展示南县文旅形象和特点。
2.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等特点,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载体进行传播和再创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用于各种文旅场景。
3.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应附作品名称和创意策划说明(300字以内),包括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格式为JPG或TIF,并提交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3M(兆)。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200*200像素,不超过2M)用于网站展示。
注: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都可以单独投稿。
05
征集渠道
投稿人须按要求填写《南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表》《南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和《作品原创承诺书》(签名部分需手写),可通过发送邮件或网上填报两种方式投稿:
(一)征集表和承诺书扫描件连同投稿作品打包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命名注明:“南县文旅宣传口号或南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609995696@qq.com。
(二)关注“南县公共文旅云”公众号回复“征集活动”或扫描参赛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报名。
联系人:徐瑛,电话:
06
评选方式
(一)初选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团依据评选标准筛选出入围作品。
(二)复选
入围作品将在官方渠道(南县融媒、南县公共文旅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再综合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评定奖项。
07
奖项设置
(一)文旅宣传口号奖项
最佳口号奖:1名,奖金10000元;
优秀口号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
(二)形象标识(LOGO)奖项
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20000元;
优秀作品奖:4名,每名奖金2000元。
注: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08
征集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
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物料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应征作品内容如有雷同,以活动主办方收到作品的先后顺序为准,先投稿者获得参选资格,后续雷同作品不予录用。
(四)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空缺。
(五)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获奖名单将在“南县融媒”“南县公共文旅云”等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主办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获奖者。请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领取报酬,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七)为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公正严谨,大赛将邀请公证处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公证。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有。
期待您的奇思妙想,
为南县文旅打造一张耀眼的“宣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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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表》.docx
2.《南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docx
3.《作品原创承诺书》.docx
来源|南县文旅广体局
https://mp.weixin.qq.com/s/leyq0SMGeEnvCSnbGBohj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