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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亚洲通航之都”LOGO标识公告

   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4-11-02   截止时间:2014-11-30

推动亚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奠定沈阳法库通航产业发展领先地位,引领中国乃至亚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威奇塔”,建设“亚洲通航之都”,开启亚洲通航新时代,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决定,面向国内外广泛征集“亚洲通航之都”标识。

主题背景

2009年以来,沈阳法库以超前视野,把发展的目光锁定通航产业,抢抓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先机,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有利时机,依托沈阳母城,依托法库得天独厚条件,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建设“亚洲通航之都”。

目前,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即“亚洲通航之都”建设初具规模,被确定为国家低空空域改革实验区、全国第一个低空空域航空服务站试点、辽宁省第一个通用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的通用航空产业园。美国、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内外知名通航企业落户“亚洲通航之都”。

连续三届成功举办的沈阳法库国际飞行大会暨沈阳航展,已成为国内外通用航空界知名的品牌展会,形成了“南有珠海航展、北有法库飞行大会”格局。成立了亚洲航空特技飞行运动联合会(简称“亚航联”),进一步提升了沈阳法库通航产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设计要求

1、作品要充分体现“亚洲通航之都”国际性以及“通用航空”产业特点

2、主题突出、创意独特、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具有时代特征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

提交标准

1、标识图案需彩色图样(电脑、手绘均可),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设计方案(坐标图、注明CMYK值);设计规格为8开或16开纸,附200字左右设计说明;作品采用纸张彩色打印、光盘刻录的方式寄发;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作品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评选方式

沈阳法库通航产业基地管委会将组织国内外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对入围作品设计者颁发证书。在入围作品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亚洲通航之都”标识。对中选的标识设计者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奖励并颁发证书。

应征作品权利归属

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入围作品和中选作品版权和使用权,均归沈阳法库通航产业基地管委会所有。在公布评选结果前,作品设计者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征集时间和参与方式

征集活动从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24时(以当地邮戳为准)。作品即可邮寄,也可直接送达,电子设计方案可通过寄发。 

联系地址: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110400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2487105587


电子信箱:sytyhk@126.com


注:沈阳法库通航产业基地管委会拥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沈阳法库通航产业基地管委会


2014年11月1日

http://www.faku.gov.cn/FakuSystem/publish/html/1166596223119/content/2014/1414923516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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