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发布”是新沂市人民政府在新浪网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致力于打造一个阳光政务新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新沂发布”形象,更好地宣传、推介新沂,2013年3月,新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LOGO,因征集的作品较少,未能充分体现新沂特色和形象,经研究决定,现继续开展“@新沂发布”LOGO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新沂发布”官方微博的个人或组织,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二、征集要求
1、简洁新颖,造型优美,色彩明快,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突出“@新沂发布”的内涵和特性。
2、应征作品长宽比为1:1,图片格式为JPEG、PNG。注意格式缩放至50*50px时,能看清图片元素。
3、彩色图稿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稿均可。
三、投稿方式
方式一: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作品时,微博关注“@新沂发布”,作品说明格式:“#新沂发布LOGO征集#+作品设计说明”,并@“新沂发布”。
方式二:在微活动页上传作品,并对作品进行说明,格式同上。新沂发布地址:http://e.weibo.com/xinyifabu
方式三: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邮件主题须注明“LOGO征集”,邮件内容中须附上创意和设计说明,并附上个人资料(姓名、职业、手机号码)。
方式四:以信函方式传送,信封须注明“LOGO征集”字样,邮件中须对作品进行说明,格式同上。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新沂市市府路37号 中共新沂市委宣传部网信办,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516-88923196 0516-88922220。
投稿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四、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评选,采取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最终选出能够代表“@新沂发布”政务微博的LOGO。
五、奖励方式
采用荣誉证书和现金奖励的方式,奖项设置如下:
采用奖1名:作品经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最终被采用的,奖励现金20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10名:作品通过专家初审的前十名作者,各发精美纪念品一份。
参与奖:凡关注“@新沂发布”,并在新浪微博转发该活动信息的网友均可参与抽奖活动,有机会获赠20元手机话费。(中奖用户请将手机号码私信发至“@新沂发布”,以便奖品发放)
六、其他声明
1、来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涉及到版权问题,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2、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新沂发布”官方微博所有,有对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新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