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标识系统具有一定的特点和文化象征,全面打造合肥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形象,扩大公园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形象设计作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设计内容
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形象标识(Logo)及VI视觉设计。
二、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简介
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合肥市西部,距离市中心10公里,海拔约284米,森林覆盖率达95%,是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地质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据《尔雅•释山》载:“蜀”为“独”,因大蜀山无岗阜连属,孤峰独起,故名蜀山。这莽莽一座青山给合肥市增添一块绿色宝库和丰富的人文气息。自古合肥因蜀山、淝水风光清幽,便是庐州的象征。“蜀山雪霁”为古庐阳八景之一。 春来鸟语花香,夏日绿荫蔽日,秋至落叶婆娑,冬有蜀山雪霁,风景如画,景色宜人,是省会合肥一颗璀璨的绿色明珠。“山在城中,城绕山建”,“登蜀峰远眺,揽庐州于怀”成为合肥城市又一大特色。大蜀山森林公园内漫山遍野茂密的森林,数百亩成片的湖泊与湿地,不仅为合肥市净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更是合肥的旅游资源宝库。
三、 作品主题与设计要求
(一) 作品主题
应征作品应以生态、绿色为主题,突出体现大蜀山森林公园浓厚的自然特征和历史人文,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力求反映大蜀山森林公园的绿色环保和自然生态的特点及景区内的文化与风光特色。
(二)LOGO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充分展示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特征,重点突出“生态”气息,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2、应征作品必须富有内涵、寓意贴切、简洁醒目,色彩搭配适宜,富有美感,易于识别及记忆,适用于各类宣传推广的使用。
3、应征作品应具有创新性,个性突出,明显区别于其他标识。
4、应征作品可应用于景区宣传册、名片、网站以及信纸、信封、服装、工作牌以及其它需要视觉符号的场所。如作品中选,作者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的内容。
(三)VI视觉设计要求
1、设计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标志牌、名片、工作牌、信纸、信封、手提袋、纸杯、PPT模板以及办公文档的页眉页脚。要求以设计LOGO为基础并融入景区特色。设计效果简洁、大方。
2、LOGO/VI基础应用设计应注明标准字、标准色和使用规范,并能提供多种配色方案供征集方参考选择。
3、如应征作品中选,作者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四、应征须知
1、作者可提供主设计作品一套(Logo和VI设计),同时也可以提供设计草图1-3份作为备选方案。主设计方案包括:一份核心设计方案,统一为A4规格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对设计方案的创意文字说明和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的解释。同时递交可在电脑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表面不能出现作者信息)。
2、作者自留底稿,征集作品来稿一律不退。
3、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对中选应征作品拥有所有权。
4、有关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详细资料,请查询合肥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网站。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止(以送达日期为准)。
六、投稿地址 (仅接受电子文件投稿)
1、光盘邮寄地址:合肥市玉兰大道8号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邮 编:230031。
2、电子邮箱:2561848647@qq.com。
七、评审及奖金
1、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及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合肥市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网站及媒体向社会公布。
2、应征作品(LOGO和VI设计)共选出3套作为入围作品,最终确定1套作品为我景区唯一使用标志(LOGO)和VI视觉设计,并奖励作者人民币5000元(含入围奖金)。另外两套根据评审结果,确立第二、三名,分别给予人民币2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
3、获奖单位或个人所获奖金的税金及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承担。
八、投稿及知识产权的说明
1、应征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快递(光盘)等方式,
提交应征作品,一并附上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扫描件)。
2、应征作品电子文件光盘需要存储为JPG格式,并提供CDR和PS格式文件。创意理念说明文字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且专一是为本次应征活动创作,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并可以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中选的应征作品,征集方支付相应奖金,即拥有该作品的独立完整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5、中选的应征作品,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或为第三人提供该作品创意方案,否则构成侵权,征集方保留依法追究作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6、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7、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同意以上说明。
九、声明
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拥有对本次Logo及VI形象设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