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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爱情天梯征集LOGO和书法作品

   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3-06-09   截止时间:2013-7-10

天梯logo和书法作品的征集活动启事

    上世纪五十年代,刘国江、徐朝清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古镇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面山之间的深山里,演绎了一段旷世奇恋。“小伙子”刘国江为方便“老妈子”徐朝清出行,用了56年的时间在峭壁上开凿出6000多级石梯,被人们称为“爱情天梯”。这段旷世爱恋享誉海内外,被评为“中国当代十大经典爱情故事”,故事主人公被评为“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爱情天梯已成为重庆新地标。

    为进一步对爱情天梯进行科学的保护,弘扬爱情文化,将于近期实施爱情天梯保护性修缮工程,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爱情天梯logo和“爱情天梯”四个字的书法作品,将用于“爱情天梯”保护性修缮等。

    一、征集内容

    爱情天梯logo和“爱情天梯”四个字的书法作品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此前未有任何公司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或使用过,否则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每位作者限提交3个作品,如提交超过3个,主办方只认定前3个;所提交的作品采纳后,如有雷同,只认定先投稿作者的作品。

    3.作者将logo以电子稿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注“作者姓名+爱情天梯”,“爱情天梯”四个字的书法作品采用邮寄方式寄至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并写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4.征集活动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

    三、评选方式

    征集结束后,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奖。评选结果将于7月在《江津日报》、江津网和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经采用的爱情天梯logo和“爱情天梯”四个字的书法作品,将分别给予1万元稿酬。

    四、应征作品权属

    1.经评选采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归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作品,有权对采用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除根据本征集方案规定的标准向获选应征者支付稿酬外,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2.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投稿邮箱:280577237@qq.com

    联系电话:023- 47768968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http://www.cq.xinhuanet.com/2013-06/09/c_116098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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