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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征集形象标识

   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3-05-14   截止时间:2013-5-20

              为打造楚雄市旅游品牌,提炼景区形象内涵,提升景区知名度,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形象标识。
  一、征集作品内容及要求
  1、紫溪山风景区旅游形象标识:主题鲜明、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吸引性,适合在标识牌上制作或多种媒体上推广。
  2、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不可简单比附、套用。
  二、作品投稿方式
  1、投稿者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二份,电子文稿一份。
  2、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200字以内)。
  3、投稿者须附作者原创声明文件一份并手工签名。
  4、投稿人请使用A4纸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上。
  5、邮寄作品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6、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7、作品邮寄地址: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鹿城东路139号,邮政编码:675000
  联系电话:0878-3135329
  电子邮箱:
1125084672@qq.com
  联系人:熊新兰
  三、投稿截止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3 年5 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奖励
  1、旅游形象标识:设采用奖1个,奖金10000元,未采用不支付任何费用。
  2、以上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付。
  3、评选结果将于 2013年5月30 日前在楚雄州旅游网、楚雄市旅游网上公示。
  五、相关事项
  1、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者(投稿人)须将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所有。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的文件。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于被选中的方案,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附件:1、紫溪山风景区简介
     2、紫溪山未来建设发展定位


               文章附件:
                 
点击下载:紫溪山风景区简介.doc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3年5月8 日


http://www.cxs.gov.cn/file_read.aspx?id=6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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