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柱第二届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将于2010年7月28日至8月28日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隆重举行。为全力办好节会,彰显“风情土家、清爽黄水、五彩石柱”的主题,推动石柱旅游发展,提升石柱整体形象,经组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征集节徽。
一、征集内容
中国?石柱第二届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节徽
二、创作要求
1.简洁大方,构思新颖,意念清晰,创意巧妙,形象感人,容易识别,富有时代感和象征意义,体现石柱土家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特色,具有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适合平面宣传。
2.用色不超过3种。
三、作品提交要求
1.作品效果图统一用A4纸打印,每件作品提交电子版本效果图1套。
2.设计图使用软件不限,但须注明所用软件名称、版本号。
3.每件作品须附1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并附作者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4.创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5.参选者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四、评审及奖励
1.所有来稿将由中国?石柱第二届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选小组进行评定,确定5件入围作品,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件作为入选节徽,并进行公示。
2.入选节徽的创作者,将获得人民币1500元的奖励,其余入围作品的创作者,将分别获得每件作品500元的奖励。
五、入选作品权属
1.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发表或使用,且不得侵犯其他主体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并取消其作品的参选资格。
2.本次入选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中国?石柱第二届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拥有入选作品的专有许可使用权,未经中国?石柱第二届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包括创作者本人在内的所有人不得将入选作品另作其他用途。奖励费视为委托创作费,组委会办公室使用入选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应征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创作者自理,奖励费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创作者自行承担。
4.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中国?石柱第二届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组委会办公室。
六、投稿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投稿截止日期
2010年6月1日。
2.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YXLSL10000@163.com
二 O一O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