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少年宫南湖营地,是全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2002年被团中央正式命名为“全国青少年重庆营地” 。营地位于南湖旅游风景区(巴南区南彭镇),距市区48公里,营地总占地面积100亩,由接待中心服务区和户外岛上拓展区二块构成,于2002年6月1日正式建成对外开放。南湖营地建成开放后,承担起了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成为全国青少年活动营地的典型示范窗口。
2011年为改善南湖营地基础条件,进一步发挥校外活动阵地功能,经市财政局(渝财综〔2011〕100号)文件批准决定,对营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坚持以提高青少年野外生存能力、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的原则规划建设.将以接待中心服务区、团队协作活动区、野营生存训练区、体能技能训练区、角色实践体验区、综合宣传区等多种功能融为一体,全方位打造配套完善、活动丰富、服务优质、安全可靠的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实践教育基地,建成独具特色的全国青少年活动营地。
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南湖营地的名称和(LOGO)的设计方案
应征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应包含中英文名称和(LOGO)图案。
中英文名称设计应准确反映南湖营地的主题和内涵:具有时代感、通俗易懂、并附有详细的设计创意说明。
LOGO设计要求创意独特,能准确反映南湖营地的主题和内涵:能够体现营地开放式、生态型、国际化的形象特征,在全国范围内易于识别。
LOGO设计要求时尚简洁、生动、色调明快、醒目,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征集作品时间
2012年7月 2日————2012年7月20日
三、名称和LOGO设计征集投稿方式。
作者设计作品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至 627294423@qq.com
联系电话:13594384977 郭 杰
四、作品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活动举办方安排有关专家对作者作品进行评选。
活动奖项设置
金 奖 1 名 颁发荣誉证书 奖人民币 3000 元。
银 奖 1 名 颁发荣誉证书 奖人民币 2000 元。
铜 奖 1 名 颁发荣誉证书 奖人民币 1000 元。
参 与 奖 颁发荣誉证书 赠纪念品。
五、作品采用
①、入围、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品著作权归征集方所有,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②、作品一经采用,征集方即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