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我县民政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打造民政部门优良的服务品牌形象,决定从2011年8月18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苍南县民政局机关服务品牌名称及品牌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一)苍南县民政局机关服务品牌名称;
(二)苍南县民政局机关服务品牌形象标识。
二、评选办法
征集的品牌名称和品牌形象标识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各选定入围作品3件,通过媒体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由评委会确定最终当选作品。
三、奖励标准
对当选作品,服务品牌名称作品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服务品牌形象标识作品给予人民币6000元奖励;入围未当选作品每件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四、征集日期:作品征集日期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17日止。
详情请登录苍南县民政局网站www.cnmz.gov.cn查询。
苍南县民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