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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常山县有奖征集城市形象标识

   信息来源:常山县   发布时间:2011-08-09   截止时间:2011-9-1

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公告

常山县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源头。全县总面积1099.1平方公里,人口33.16万。春秋时期为越国姑篾之地,战国归楚,秦属会稽郡太末县。东汉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建县,始称定阳,已有1800年的建县历史,历史文化积淀深厚。

常山县地处闽、浙、赣、皖四省边际,是江西通往浙江的首站和中西部地区通往长三角地区的首站,也是长三角、珠三角和海西三大经济区的重要交汇点。县内矿产资源丰富,其中青石、花石、砚瓦石等特色石资源品质优良,被命名为“中国观赏石之乡”。地质遗迹也极具科考旅游价值,有中国第一枚“金钉子”剖面,被誉为“地质史上的活教材”。境内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达72.8%。良好的生态环境孕育了众多名特优新农产品,享有“中国常山县胡柚之乡”、“中国食用菌之乡”、“中国油茶之乡”等美誉。

近几年,常山县围绕打造“生态之城、宜居之城、创业之城”,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县城面貌日新月异,形成了“山水相融、城在园中”的特色城市风格,是浙江省文化先进县、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园林城市。

为了更好地彰显常山县“地质之窗、森林公园、柚都石城”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推广和经营城市品牌,向县内外征集常山县城市标识设计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常山县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我们衷心欢迎和邀请有志于参与常山县城市标识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如决定作为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可通过中国常山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shan.gov.cn/)、常山县规划建设网(http://www.cspc.gov.cn/)下载征集规则及后附文件,欢迎来函、来电索要相关资料。应征人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按照规定准备应征方案、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当面提交或者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至下述地址。征集活动时间于2011年8月1日开始,于2011年9月1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

提交(邮递)地址:常山县天马镇梅园小区城建大楼规划管理科      

邮政编码:324200    电子邮箱:1436731976@qq.com   咨询电话:0570-5020788

此致。 

                                                常山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规则

 

为进一步展现常山县城市风貌,挖掘常山县特色文化,提炼常山县城市符号,塑造常山县城市形象,提高常山县城市知名度和竞争力,常山县人民政府正式启动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工作,具体征集规则如下:
一、征集内容
    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征资格
    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地域不限。参与本次征集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专家除外。
三、征集时间
    2011年8月1日 — 2011年9月1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应征作品以特快专递送达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常山县“地质之窗、森林公园、柚都石城”的城市特点。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人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应征文件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说明》(含电子光盘)共3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相关资料请应征者登陆中国常山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shan.gov.cn/)、常山县规划建设网(http://www.cspc.gov.cn/)网站自行下载。
    1.《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应征者填写《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是参加征集活动的必备程序。表中填写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在征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递交的征集作品无效。应征者个人信息一概不得出现于设计方案中,违者取消参评资格。
    2.《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应征者必须签署《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署承诺书。应征者若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
    3.《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说明》(含电子光盘) ,应征作品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 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应征者以a4规格纸张附上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城市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为方便评审,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说明。


六、文件提交
    本次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接受(1)特快专递,(2)当面递交,两种方式。应征者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收 件 人:李伟     电话:0570-5020788

邮 编:324200      投稿地址:常山县天马镇梅园小区城建大楼规划管理科
七、评审流程
   分为资格审查、入围初评、复评、审定四个阶段,我们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市民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八、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二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三名,奖励人民币 3000元。
九、保密规定
    1.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常山县城市标识征集主办方存在任何关联。
十、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的相关约定为准。作品自成为城市形象标识,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
    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城标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一、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规则、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文件。
 

 
                                                   常山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


附件一:常山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设计应征承诺书 
附件二:常山县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http://www.cspc.gov.cn/suntopic.aspx?id=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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