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昨日,市城管局面向社会发出征集公告,向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征集深圳城市管理形象标识。征集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1日。征集活动结束后,将从进入复评的10件候选作品中,最终确定入选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
记者了解到,深圳城市管理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等内容。应征作品需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或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表现。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参加征集的机构或个人须同时提交《深圳城市管理形象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深圳城市管理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深圳城市管理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深圳城市管理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其他征集要求及注意事项,应征者可登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szum.gov.cn/了解。
http://www.szum.gov.cn/html/SZCG/201162/68201162949352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