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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征集VI形象识别系统

   信息来源: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1-05-11   截止时间:2011-5-30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是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复成立的国内第三家网络电视台,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新媒体领域的喉舌,是黑龙江电视台三网融合实践的关键性一步,是以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网络为节目传播载体的新形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运营视频网站、IPTV、手机电视业务,目前视频网站(www.hljtv.com)已经正式上线开播。

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VI形象识别系统: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30日。

二、参与对象:
面向所有个人及团体。

三、征集内容:
1.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中文推广名
2.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宣传口号
3.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LOGO设计
四、作品要求:
1.中文推广名和宣传口号要求简洁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
2.LOGO须包含黑龙江电视台“龙”台标元素、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中文名称和网址www.hljtv.com,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给人以深刻印象。
3.作品应该符合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定位,并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4.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5.提交的设计稿内应包含:绘制稿、名称,创意设计说明(500字以内),说明文字应当表述完整;
6.邮寄作品请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7.若以电子文档格式提交,则必须为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五、注意事项
1.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3.投稿者可提供多个设计方案
4.应征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恕不退还。

六、提交要求
应征者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除签名外,手写无效)。
1、应征者简介(及获奖情况)。
2、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将应征作品电子版及应征者简介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至(LOGO@HLJTV.COM)。
4、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VI形象征集”。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黑龙江电视台 网络电视台编辑部 邮政编码:150090

七、奖励办法
1.获胜作品1件,奖金20000元。

八、作品版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应征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所有。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以及以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等。
6月中旬将通过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公布获奖名单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士民
电话:(0451)82890872
传真:(0451)82893430
邮箱logo@hljtv.com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所有)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2011年5月10日

http://www.hljtv.com/2011/0511/19570.shtml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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