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有职业技术与职业技能培训,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将坚持“就业立校、特色强校、合作兴学、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重点培养有色冶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级技工队伍。
为更好地彰显学院特色,弘扬学院精神,塑造学院形象,学院正式启动形象标识征集工作,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征资格
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1、2011年4月21日-2011年5月3日截止。(电子邮件投稿或当面提交两种形式,电子邮件以“姓名+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标识征集”为主题。投稿者需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
2、作品提交地址:金昌市金川路95号(原建行总部二楼)招生办公室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理念。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5、应征者以A4规格纸张附上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为方便评审,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说明。
五、评审与奖励
1.入围初评。2011年5月4日-5月5日,专家初审委员会对所有合符资格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6件入围作品进入复评。
2.专家复评。2011年5月6日-5月7日,评审委员会对6件入围作品进行复评,选出2件候选作品。
3、入围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税后);最终确定为学院形象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后)。主办方向所有入围、候选和中选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六、作品处理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七、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院标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八、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形象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咨询电话:13993599322
电子邮箱:gyy201108@163.com
http://jc.gansudaily.com.cn/system/2011/04/21/0119651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