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彰显湖湘职工敢为人先、勇于开拓、富于创新的精神,打造湖湘职工科技创新品牌,经科技部批准,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正式设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的标识(LOGO)设计图案,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一、征集要求
1.标识(LOGO)设计要求充分体现“湖南·职工·创新”特点。体现湖南职工聪明、善学、勤劳、向上的人文底蕴和内涵;图案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可以成为代表湖南职工创新形象的品牌象征。
2.参选作品需提交展示稿或电子稿。展示稿为A4幅面的精细彩色打印稿;电子稿要求提供设计稿和展示稿的JPG格式;文字说明为word格式,应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标志设计要求包含“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的中文或拼音字母。
3.征集评选出的入选奖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湖南省总工会)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二、作品提交
1.稿件以电子邮件(hnszgjxb@163.com)方式提交,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邮件标题为“xx参加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标识征集”。征集稿件不予退还。
2.稿件以邮寄方式提交,须提交的内容同上。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民主东街11号,收件人:湖南省总工会技协办;邮编:410005,邮件请注明“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标识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10日止。
三、评选办法
湖南省总工会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前三名进入社会公选和专家终评。评选一件作品作为最终选用作品。
四、奖励办法
凡入围以上作品均发给获奖者证书和奖金。奖给最终选用作品作者人民币3000元;入围二、三名作品作者各奖人民币500元。
五、注意事项
1.提交的设计作品必须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 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 湖南省总工会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4. 联系电话:0731—84320163 84320164(传真)
联系人:袁智灵 张定平
湖南省总工会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