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志愿服务是全国妇联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在全国广大妇女中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扩大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在广大妇女中更广泛地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巾帼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动员广大妇女加入到巾帼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全国妇联宣传部现向全社会征集“巾帼志愿者”标识。
一、标识设计要求:
1、突出巾帼志愿服务主题,内涵丰富,寓意贴切。
2、风格昂扬向上,创意独特,既具有女性开展志愿服务的亲和力,同时富有现代感,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3、构图新颖,简洁醒目,图案清晰,识别性和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应征须知:
1、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电脑上编辑的电子文档。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简明扼要,字数在300字左右。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应征作品标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征者自留底稿,征集方案来稿恕不退还。
4、全国妇联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修改权,并不再另付使用费。
三、奖励办法:
1、由全国妇联宣传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选定,结果通过中国妇女报、人民网中国妇联网、中国妇女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2、确定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以上奖金税金由获奖者自付)。
四、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截止(以收到邮戳为准)。
五、投稿方式:
1、邮寄、送稿:
地址:北京建国门大街15号全国妇联宣传部教育处
邮编:100730(信封请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
2、发电子邮件:邮箱jiaoyuchu736@yahoo.com.cn
咨询电话:010-65103162、3163、3165、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