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13日讯 (记者鞠鹏 实习生冯颖)今天,市文明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宣布,面向社会征集“微笑服务”活动标识和宣传用语。
据悉,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征集作品须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生动活泼、特色显明,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微笑服务”标识应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富有思想性、体现时代性;构思新颖,画面独特,生动活泼;征集作品属作者新近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尺寸、格式不限。此外,体现部门、行业、单位、窗口、机关、社区服务特色的作品也可参加评选。
“微笑服务”宣传用语应突出“微笑服务”主题;特色显明,底蕴丰厚,体现部门、行业、单位、窗口、机关、社区特色的宣传用语,针对性强,内容贴切;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教育作用;文字不超过20字,字句规范、工整,易读易记,朗朗上口。
“微笑服务”标识征集设录用奖1名,奖金3000元;“微笑服务”宣传用语征集设录用奖10名,每名奖金各200元;设参与奖若干名,赠送纪念品1份。评选结果将于5月底在媒体刊登。作品一经录用,活动组织单位即享有使用权。此外,“微笑服务”标识须有简短作品说明。
作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hdzdc82038745@163.com;或邮寄至济南市文明办活动指导处(地址: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37号,邮编:250001),来信请注明“微笑服务”活动征集。投稿人请写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参加活动的,请注明身份证号。来稿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4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和邮戳为准),投稿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征集活动咨询电话:8203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