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高邮市文游中路158号,2002年10月12日正式建成投入运行。“中心”为高邮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中心”运行七年来,始终遵循“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和“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严格按照高邮市政府提出的“收费最低、程序最简、效率最高”要求,积极创新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和面向社会的监督机制,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事事快办,竭诚为广大群众、基层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和优质服务,为营造高邮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宣传,展示“中心”对外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标识设计方案。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结束,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力求反映“中心”作为高邮市委、市政府第一窗口形象并且对外履行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这一特点,同时充分体现高邮地域特色。
2、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作品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合各种宣传用途,没有违反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作品要求电脑绘制,采用Photoshop、CorelDraw等彩色图形设计,提交JPG格式。设计稿件须配300字左右设计理念说明。
三、作品提交
1、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纸质稿件(A4纸)和电子稿件。
2、每位应征者可提交最多不超过两个设计方案。
3、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4、作品邮寄时需在信封上注明“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标识征集”。
5、应征者自留作品底稿,应征作品概不退还。
四、奖励办法
征稿结束后,“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对征集的作品,将设最佳作品奖一个,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作品奖二个,各奖励人民币400元;鼓励奖五个,各奖励人民币200元。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高邮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站和有关媒体进行公布。
五、作品应用
经评选出的最佳作品,将用于“中心”对外宣传的一切领域,包括制作公共标识、单位标牌、信函标记等。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拥有最佳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且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者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为不可撤销。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文游中路158号
2、邮编:225600
3、联系人: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陈勇
4、联系电话:0514-84661523
5、电子邮箱:jsgyxsj1978@sina.com
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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