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必须是原创,不能与现有国内大中城市公交企业形象标识雷同。标识要简洁明快,色调和谐,神形合一,具有艺术感染力。标识需考虑图案标识和标识文字的有机统一,整个标识要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等。标识结构上应符合logo的设计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标识应附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内容旨在阐述作品构思理念和意义。
公交集团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在征集作品中选出1幅最优作品,作为青岛公交集团的企业形象标识。设录用奖1名,奖金为6000元。征集时间自2009年11月9日起至2009年12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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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2-85928756
联系人:尹丽霞、刘金
作品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3号,青岛公交集团宣传部
邮编: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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