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陇西旅游大县建设道路,集中社会各界力量为陇西旅游出谋献策,同时,扩大陇西旅游影响力,树立陇西旅游新形象,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陇西县旅游宣传口号及旅游标识。
征集活动内容如下:
一、 征集内容:
陇西县旅游宣传口号、陇西县旅游标识
二、 主办单位:
陇西县委宣传部、陇西县旅游局
协办单位:定西日报社、陇西县广播电视台
三、 征集要求:
(一)能反映陇西旅游文化,特别是陇西李氏文化的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二)充分体现陇西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三)应征口号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简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宣传口号不超过12字。
(四)应征标识要求识别性强,能充分体现陇西旅游的内涵和文化特征(陇西李氏文化及陇西中医药文化),外形简洁、色调明快、构思精巧、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
(五)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六)宣传口号和标识可单独投稿,但都应附有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四、征集方式:
(一)投稿时间:2010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二)投稿方式
1、信件投稿:
邮寄地址:陇西县旅游局(地址:陇西县城北关李家龙宫,邮编:748100)
信封封面右上角注明“口号征集”、“标识征集”的字样,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2、网络投稿
直接投邮箱:ly22266@ sohu.com
3、如有相同或意思相近的投稿被选入围,将按投稿先后,对投稿在前的作者给予奖励。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加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失和丢失不负责任。
五、评选:
邀请有关专家评委组成评选小组,从投稿的口号、标识中各选出50个作品。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根据专家意见,从口号、标识中各选出10名入围奖,入围奖提交评审组,由评审组从中评选出优胜奖。
六、奖励及其他:
(一)旅游口号征集和旅游标识征集各设优胜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旅游口号和旅游标识征集获入围奖,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主办方。入围作品同时具有公益性无偿赠与主办方,投稿后所有权归属于主办方,但入围(获奖)作品可依上述条件获得奖金;主办方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权利。
(二)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必须为新创作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七)活动时间:
(一)发布征集公告、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二)征集阶段:2010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三)评选阶段:
1、入选作品评选:2010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2、综合专家意见:10月22日至10月30日
3、旅游口号、标识奖项评选:2010年11月5日至12月5日
陇西县旅游局咨询电话:0932—662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