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集背景
松鹤园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由嘉定区民政局主管的永久性经营公墓,地处上海国际汽车城,F1赛车场西侧嘉松北路3485号。松鹤园创建于1987年,是全国殡葬行业规模较大、设施完备、环境优美、服务周到、管理正规。这里虽说是墓园,但墓园内雄伟壮观的古门楼,银光耀眼的弹琶雕塑,湖石假山千姿百态。园内大道两侧古柏耸立,小区道路纵横,冬青环绕,使人仿佛置身于花园之中。在这里为先故择地安息,既能寄托一片思情,又能激发起子孙后代为社会创业奋发向上的精神。
松鹤园占地960亩,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设,已实现了环境园林化、墓区个性化、墓型艺术化、葬式多样化,集墓、室、壁、树、草坪、长廊葬于一体的园林风格的现代陵园。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胡厥文老先生、人民艺术家尹桂芳同志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骨灰相继安葬在本园内。众多的海外侨胞也纷纷为自己已故的亲属在这里择地安葬。松鹤园先后荣获 “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一级公墓”、“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
松鹤园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更好地体现“让我们服务得更好,让大家更满意”的服务宗旨,特向社会征集企业标志及企业形象宣传口号。
二、 征集单位:上海市嘉定区松鹤墓园(简称松鹤园)
三、 征集内容:松鹤园企业标志及企业形象宣传口号
四、 征集要求:
充分体现松鹤园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典型特征、文化精髓及行业特点,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1、 企业标识设计
要求主题突出,具备强烈的认知感,富有亲和力;有创意,构图新颖、简洁、醒目,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个性化,寓意贴切;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2、 企业形象宣传口号
能反映出企业文化的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充分体现行业和企业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主题深刻、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不超过12个字。
五、 征集方式:
1、 投稿截止时间:
自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 投稿事宜:
企业标志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本。
3、 企业标志及企业形象宣传口号都应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4、 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5、 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纸书面说明。
6、 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songhetomb@163.com
7、 纸质文件请邮寄至:上海市嘉定区嘉松北路3485号办公室收(请注明征集字样),邮编:201814。
8、 咨询电话/传真: 021-59507001、 59506101 ;联系人:徐卫青
六、 评选:
1、 由上海松鹤墓园企业标志、企业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交的企业标志、企业形象宣传口号进行评审。
2、 通过媒体将终审采用的设计方案向社会公布。
七、 奖励:
1、企业标志:设采用奖1个,奖金:10000元,设优秀标志奖2个,奖金各奖3000元,入围奖10个,获赠纪念品1份 (价值500元)。
2、企业形象宣传口号:设采用奖1个,奖金:10000元,设优秀口号奖2个,奖金各奖3000元,入围奖10个,获赠纪念品1份(价值500元)。
3、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八、法律保护: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2、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4、活动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口号和标志作品,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6、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嘉定区松鹤墓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