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标准院标志设计图案的公告
二、投稿须知
(一)截稿时间:2009年3月30日 (以信函邮戳、或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二)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同时,一并邮寄纸质文本。
(三)应征作者须提供设计作品为A4纸规格彩色稿,注明标准比例与标准色。
(四)入围作品须提供稿件矢量图。
(五)将设计机构或个人基本信息在作品背面注明(机构名称或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讯方式)。
(六)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设计,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凡在征集截止日后一个月内未接到获奖通知者,作品可自行处理。
(七)因邮寄延误、丢失、损坏或其他非公司员工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评审办法与奖项设置
(一)评审办法
广西标准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
1、评选特等奖作品一件,为最终确用稿,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税)。
2、评选入围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税)。
(三)评选揭晓后,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获奖者。
四、权利说明
获奖作品,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广西标准院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五、投稿地址、联系方式
1、括号信请寄: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办公室收(邮编: 530022)
2、电子邮件发至:yinjianxin@gxqts.gov.cn
(请在信封上和邮件标题中注明:“广西标准院标志征集”字样)
3、联系人: 尹 先生(0771-5360268)、 李 小姐(0771-5360333)
传 真:0771—5360333
备注:详情可登陆广西标准网了解相关信息(http://www.gxzl.org.cn/)。
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