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推荐评选工作已全面启动。5月份,市委、市政府将对评选出的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进行隆重表彰。为做好表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勋章奖章设计作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
本次征集项目包括武汉市功勋市民勋章、武汉市模范市民奖章、武汉市文明市民奖章三类。材质分别为金、银、铜或其他。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分别根据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表彰标准设计制作,注重层次性、庄重性,突出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催人奋进。
2、可单独选择一类进行设计,也可三类全都设计。作品需利用电脑绘图软件进行绘制,电子版要求JPG文件格式,规格为20cm*20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即300像素/英寸),并附以15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3、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三、投稿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和邮局邮戳为准)。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1、设计稿件请寄(或送)至市文明办综合处,或发送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市文明办综合处
邮政编码:430010
电话:027-82402972
联系人:祝捷
2、应征作品须注明“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勋章奖章征集投稿”。
3、作品须注明作者的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
4、作品可以个人报送,也可以集体报送,投稿数量不限。报送作品如是集体完成的,参加征集者必须同时提供其他创作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该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五、奖励及版权归属
1、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最终入选设计方案将在2013年4月中旬公布。
2、活动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和优秀奖三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
3、设计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最终获选的作品将被视为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委托创作之作品,本委员会可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
4、获奖作品产生后,即表示设计者同意本委员会独家拥有该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这些作品将出现在本委员会有关活动及相关宣传品中。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